青島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服務指南(青島消防驗收系統)

                                2020-11-13 15:10:33 平安消防集團

                                青島市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服務指南(試行)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6月22日


                                一、辦理要素

                                (一)事項名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二)實施機構: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申請主體:按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51號)第十四條所列的特殊建設工程。適用對象: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法人和個人。

                                (四)受理地點聯系電話: 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三樓綜合受理窗口(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聯系電話:0532-85916523。

                                (五)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申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竣工,建設單位應當向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后應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抽查。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六)申請條件

                                特殊建設工程經消防設計審查合格,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申請消防驗收。

                                (七)申請材料目錄

                                1.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包括審查合格的有關消防的竣工圖紙及消防設計文件(專篇)紙質版、電子版,其中審查合格的全套圖紙放在驗收現場);

                                說明:同一建設單位在辦理消防審批事項時已經提供過相關申報材料的,不要求重復提供。以上申請材料能從電子證照共享服務平臺共享到相關材料時,該項可不提供。

                                (八)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其中社會簡易低風險工程5個工作日)。依法需要檢驗、檢測、鑒定的,建設單位需要進行整改的,檢驗、檢測、鑒定、整改的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

                                納入聯合驗收,時限根據聯合驗收統一要求完成。

                                (九)收費標準:本事項不收費。

                                (十)咨詢服務

                                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三樓綜合受理窗口設立咨詢崗負責對申請人咨詢、疑問給予解釋答復。

                                窗口咨詢地址: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三樓綜合受理窗口(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

                                咨詢電話號碼:0532—85916523

                                電子郵箱: qdsxfys@126.com

                                (十一)實施范圍:建設地點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范圍內的特殊建設工程及全市范圍內的軌道交通工程。

                                二、辦理流程

                                (一)申請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接收。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三樓綜合受理窗口(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聯系電話:0532-85916523。

                                ②網絡提交。登錄山東政務服務網(青島)(http://qdzwfw.sd.gov.cn/),網上提交。聯系電話:0532-85916523。

                                2.獲取收件編號

                                申請人提交申請后,即可獲得編號。

                                3.獲取收件憑證

                                經審核,對材料齊全、填寫無誤、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收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材料名稱、接收時間、編號。申請人領取方式如下:申請人在窗口提交申請時,由申請人即時領??;網上申報時,通過郵寄方式寄送。

                                (二)受理

                                1.材料補正

                                窗口受理時,受理人當場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當場補正的告知申請人當場補正,并予以協助。不能當場補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補正的內容,逾期不補正作退件處理的規定。

                                2.獲取受理(不予受理)憑證

                                ①經審核符合受理條件的,辦理人員按程序出具受理通知書。

                                ②經審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辦理人員制作不予受理決定書,決定書內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權受理的其他機關的名稱、救濟途徑等。

                                憑證的獲取方式同補正材料的方式。

                                (三)辦理進程查詢

                                查詢電話號碼:0532—85916523

                                網絡查詢網址:山東政務服務網(青島)(http://qdzwfw.sd.gov.cn/)。

                                 (四)獲取審批決定書

                                1.獲取方式:窗口領取或由窗口人員郵寄送達。

                                2.決定書類型: 《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五)流程

                                申請人向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綜合受理窗口(或通過山東政務服務網(青島)))提交申請材料,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受理人員在收到材料審核合格后進行項目受理→承辦人員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驗收并按程序審批→根據申請人選擇的送達方式將法律文書送達。

                                三、救濟途徑

                                (一)投訴

                                1.投訴事項。有下列行為的,申請人可以進行投訴:

                                1)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不予批準的;

                                2)不在法定期限內批準的;

                                3)工作人員服務態度蠻橫的;

                                4)接收申請人宴請或錢物的。

                                2.投訴受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行政相對人違紀違法投訴事項的協調處理。市政務服務管理辦負責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窗口人員違紀違法投訴事項的協調處理。

                                3.投訴時限:對一般投訴要及時辦理,并于3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給投訴人。重要投訴在3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可延長27日,在30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給投訴人。

                                4.投訴處理

                                ①對信函投訴做到逐件拆閱、登記,及時處理;

                                ②對網絡投訴要及時登錄收閱、打印登記,及時處理;

                                ③對當面投訴應當分別單獨進行,接待人員應當做好筆錄;

                                ④對投訴電話做到細心接聽,詢問清楚,如實記錄;

                                5.投訴渠道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話:0532—85710916

                                電子郵箱:kcsjc@qd.shandong.cn

                                通信地址: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郵編:266071。

                                (二)行政復議

                                青島市司法局,市南區山東路17號海信創業中心,0532-81608716

                                (三)行政訴訟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市南區山東路16號,0532-80880996

                                四、表單填寫

                                有關材料示范文本詳見附件。

                                    五、有關說明

                                本服務指南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相關內容的修改變動情況和工作實際要求,予以實時更新。

                                附件:

                                1.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驗收報告;

                                3.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查驗一覽表

                                4.消防設計文件;

                                附件: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服務指南(試行)

                                山東省全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系統代為申報消防公司:平安消防集團18068826933 (董總微信同)


                                文章來源: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電安裝一級、消防設施一級資質公司-平安消防集團收集整理,平安消防集團榮獲2019年度建筑業“百強企業消防企業僅有一個名額,由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消防設計、消防施工/驗收、消防維保、消防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分公司加盟聯系平安消防集團董總,加盟消防公司電話:18068826933 (董總微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