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廳字(2019)34號

                                2019-06-20 17:00:25 平安消防集團

                                消防工程公司

                                消防工程公司消防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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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在簡政放權方面,取消和精簡3項消防審批。一是取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取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資質許可制度,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經營活動。二是簡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公眾聚集場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承諾后即可投入使用、營業。三是放寬消防產品市場準入限制,將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的13類消防產品調整出目錄,改為自愿性認證,僅保留公共場所、住宅使用的火災報警產品、滅火器、避難逃生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向社會開放消防產品認證、檢驗市場,凡是具備法定條件的認證、檢驗機構,均可開展認證、檢驗工作。消防部門制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和服務標準、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引導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從業行為,加強監督抽查,依法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嚴重違法違規的實行行業退出、永久禁入或者責令停止使用、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