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托育機構消防安全指南(試行)的通知國衛辦人口函〔2022〕2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局)、消防救援總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根據《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要求,進一步加強托育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組織制定
2022-01-26 平安消防集團 975